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经过8年持续奋斗,2020年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6079元增长到2020年的12588元,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1.6%。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人类减贫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创造了世界奇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任务依然艰巨,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城乡差距看,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6倍(国家统计局,2021)。从农村内部差距看,2020年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倍差,农村居民高达8.23,高于城镇居民的6.16(《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2021)。从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差距看,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靠前的5个省份和最靠后的5个省份进行比较,可以发现2020年两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1.75,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是2.4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奋力迈上共同富裕之路》,2022),不同地区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超过了地区间以及城乡间的整体差距,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成为“洼地”中的“洼地”。另外,新冠疫情散发,给农民增收带来了不确定性,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农产品销售等带来一定影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也对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深刻影响,特别是对农民工自我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需要引导其主动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站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新方位,从共富领域、共富地区、共富主体来看,农业领域、农村地区、农民主体问题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当下推动共同富裕最薄弱的地方同时也是最艰巨的地方仍然在农村。加快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需重点从几个方面着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一是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贫动态监测机制。处理好防贫监测与低保纳入的关系,防止“体外循环”导致返贫监测出现盲区;动态监测要“动态”,避免只进不出,风险消除监测户能动态退出。做好“三类”监测户的政策倾斜和精准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户,继续坚持精准理念,因户施策,帮扶政策要倾斜支持,医疗保障政策倾斜,防止急刹车;二是高水平拓展脱贫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基础上,推动教育保障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端拓展、医疗保障从“基本医疗”向“健康医疗”拓展、住房保障从“安全住房”向“宜居住房”拓展,优化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推进城乡饮水“同网、同质、同价”;三是高效衔接乡村振兴,注重衔接有机性、平稳性、实效性,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的成功机制做法同乡村振兴高效衔接。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产业链打造为引擎,以农业多功能拓展为着力点,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一是实施科技赋能行动。园区示范、县域辐射、站点推广,布局数字化生产基建设施,发挥县域综合集成作用,打通农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通道,依托中心镇建强基层农技服务站点,打造一批模式辐射带动有力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二是推动实施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行动。推动内部融合、业态融合、产村融合,锻造产业链长板,补齐产业链短板,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三是实施农业多功能拓展行动。以国内大循环为契机,加快促进农业功能价值拓宽、高端升级。重点实施“农业+”计划,促进“农业+休闲康养”、“农业+乡愁文创”、“农业+生活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农业多功能性开发特色示范乡镇。

促进农民高成长收入普遍持续,推动农民物质、精神富裕富足。一是实施扩中提低行动。稳定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重点补齐集体经济带动增收的“短板”,探索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有效路径,促进农户抱团增收。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重点关注收入不增反降户,持续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分类、精准帮扶,统筹开展多形式就业帮扶;二是加快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既要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新型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也要开发适应中年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其逐步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三是实施农民精神富足行动。大力推进文明创建计划,注重深入挖掘传统乡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有民族文化特点、传统乡土底蕴的文明模范新村。

充分发挥农村比较优势,互助共享,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目前推进城乡“同质化”的均等服务面临资源投入量大的约束,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在服务成本相对偏高的领域以“缩小”替代“均等”。基于成本可承受的考量,目前对于农村养老、卫生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宜采用与城市差异化的标准,分步到位,比如结合农村生活日常开支整体低于城市的优势,以农村生活开支需求为参照,建设适应于农村生活水平的养老等社保体系。二是增强互助共济基因,通过共享节约资源、降成本。探索建设互助性强、共济性大、可推广的公共服务创新示范项目。例如构建“政府搭台、村居承办、居民互助、个人自愿、梯度收费、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建设互助共享养老平台,鼓励居家抱团养老。

系统谋划、盘活清理,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从“有”到“优”。一是协同提升四生环境。立足生产、生活、生态和生物环境和谐共生,系统规划、一体化治理山、水、林、田、湖与城乡人居环境,分类补齐村庄环境“短板”,对特色保护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对撤并搬迁类村庄重点提升污水排放处理能力,对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提高生产道路硬化水平。二是统筹清理和盘活已有设施。由于农村空心化,一些地方设施使用率偏低乃至被废弃。要全面清理已有设施,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闲置设施清理。盘活已有设施,整合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场所、设施等资源,优化功能,统筹盘活村级卫生设施、村级活动中心、养老院等场所。对于确定闲置,无法发挥其原有功能的设施,应及时转变性质和功能。

 

(作者杨浩、蓝红星系四川农业大学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教授,本文系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农村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研究》(编号:20AZD079)阶段性成果)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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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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